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
2015年4月14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该院检察长孟庆忠、副检察长彭旭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孟庆忠检察长在讲话中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安排部署,切实把案件管理工作摆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地把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推向深入。
孟庆忠检察长充分肯定了三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孟庆忠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置于整个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大局中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不断提升案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孟庆忠检察长强调,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要适应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
以检察权运行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制度化为目标,加快建设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案件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在司法规范化建设中的统筹先导作用。要准确把握案件管理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上下功夫,把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作为案件管理工作重中之重的中心任务;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要深化对办案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情况翔实、有说服力、有参考价值的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指导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孟庆忠检察长要求,各县区检察院要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案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加强技术信息化建设,加强案件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开创案件管理工作新局面。
该院彭旭副检察长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三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商洛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具体任务。彭旭副检察长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全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以管理规范化建设、队伍能力建设和
业务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提供有力的业务管理机制保障。彭检强调,要重点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全面规范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二是加强案件流程监控;三是加强涉案财物监管;四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五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考评;六是加强案件统计数据管理;七是加强律师权益保障。
该院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县区检察院主管案管工作的副检察长、案管办主任等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4名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列席会议。
(投稿人: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马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