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检察院2015年元月份以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获得咸阳市检察院督导组的好评。
该院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他们根据市院王其敏检察长1月22日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市院印发的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党组会、院务会、检委会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及时成立了以惠欣检察长为组长,以各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和案管办、政治处、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制定并下发了《乾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该活动打好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为了确保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司法效果,他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制定了全年业务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省院政治部反馈永寿院执法规范化和执法素能建设抽样评估报告,并将此文件和规范司法标准及省院内网上的复习题印发给每位分管业务领导及科室,参照自查和学习、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检、省、市检察机关组织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中央党交教授进行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讲座,邀请县党校副校长专题讲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汇编下发了《乾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资料汇编》,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每周一讲,从中国的法治史沿革到如何办好自侦案件、刑事案件等,采取解剖麻雀的办法,以案说法,以案释理,自教自学,提高了干警的学习兴趣。
二是营造氛围。在一楼大厅和廉政文化墙及有关媒体广泛宣传司法活动中的新理念、新规定、好人好事及典型案件,进一步扩大规范司法在干警中的影响力。
三是统一标准。向各业务部门下发装卷规范,将业务流程悬挂在各业务科室,以便规范司法。
四是搭建平台,利用“千帮千”(1千名干部帮助1千名困难群众)、“一村一检察官”、干警“一包十”、控申接待、案管中心等平台,下发宣传资料,推行检务公开,宣讲法律,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性和亲和力。
该院分层逐级审查,找准存在问题。他们从2月份开始,由各业务科室对去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各分管领导每人抽查10个卷宗,并在专门记录本上作出登记,对科室反馈信息,检察长对每个业务口抽查5个卷宗,与分管领导重复,在专门笔记本作记录后在检委会上进行了点评和信息反馈。通过分层逐级审查,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在自侦案件方面:①装卷顺序不对,与自侦案件装定顺序有不符的地方。②内部呈批文书没有公章。③有的文书一卷多份重复。④有的送达和归档文书弄反。
2、在侦查监督案件方面:①不批准逮捕说明书修改操作有缺陷。②有的不批准逮捕案件未向公安机关发补充侦查题纲。③有的提讯证上时间不全,没有具体到时、分,无两人手写签名。④有的未按规定对再次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⑤有的没有讨论案件会议记录。⑥有的法律文书出现错别字。⑦有的案卷页码编写不齐。⑧有的作出逮捕决定后,侦监部门未将该情况书面通知监所部门。⑨有的提讯、提解证起止时间不一样。⑩有的笔录上我看过(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一样笔录不规范。⑾有的没有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⑿有的受案登记表没有接收人签名。
3、在公诉案件方面:①案件装订顺序不规范,不及时,缺项。②有的取保候审案件在公诉环节未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③有的案卷未记录听取被害人、辩护人意见。④有的文书制作不规范,没有写明被告人、证人的详细情况。⑤有的案件没有出庭预案。
4、在民行案件方面:①有的案卷缺少案件讨论记录。②部分审判案卷复印材料没有注明提取时间。③个别提请抗诉书有书写错误,把2013年误写为2011年,标点使用不规范。④个别案卷中未附备考表。⑤个别被谈话人没有在谈话材料上按指印。⑥个别检察建议书没有加盖院印。
5、在控申方面:一是举报线索分流到反贪局后督办回复结果不及时。二是案件风险评估没有落实到位。三是接待群众登记、记录不健全、简单、不规范,没有形成卷宗。
该院认真剖析原因,完善整改措施。一是对规范执法认识不到位。平时组织干警学习新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少,满足于传统模式办案,不求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规定。重实体、轻程序思想依然有体现。二是队伍专业素质有待提高,高等专业复合人才缺乏,第一专业为法律本科人数偏少,大多数是后来参加各种学习途径取得的法律本科文凭。三是平时对规范执法重视不够,表现在对案件规范化的自查、抽查、监督、奖惩不到位。
针对存在问题,他们提出应对措施:
1、强化规范化司法理念教育,从思想上入手,解决问题。
2、强化规范化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岗位练兵、专家授课、网站培训等多种平台,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化水平。
3、强化规范化司法过程监督,建立由专职检委会委员牵头的案件评查办公室,定期组织对案件自查、抽查、评估、讲评、奖惩、营造良好司法习惯,提高司法质量。(供稿:乾县检察院李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