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三条措施推进廉政防控体系建设
日期:2015-04-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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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党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检察权力的监督制约,提升干警和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的意识。近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以紧扣关键环节,抓重点、抓责任、抓监督的工作方式,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抓重点,准确定位岗位风险。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岗位职责、任务、机制制度、思想道德方面,采取自己找、领导提、组织定等方法,深入分析查找个人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针对分管业务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班子成员相互提,分管部门帮助提,党组会上讨论确定,准确定位岗位风险点。
二、抓任务,明确主体责任。结合查找出来的岗位职责任务,机制制度,思想道德方面的风险点。采取签字背书的形式,一级对一级负责,即党组书记确认对党组成员的风险点,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人风险点,科室负责人对干警风险点签字确认自己的管理责任,个人对自己的风险点签字认领,既明确党组责任,分管责任,又明确了管理责任,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任务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抓监督,严肃执纪问责。明确各级应承担的管理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采取内部检查、案件审查、检务督察方式进行跟踪监督,对发现的轻微违纪采取提醒、约谈等方式及时进行诫勉纠错,并对具体分管或管理责任人进行问责,对严重违纪的行为,按廉政防控目录签字确认的责任,执行一案双查。(通讯员:沈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