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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检察院 “四道防线”规范干警八小时外行为 
日期:2015-05-06 00:00  作者: 

岐山检察院 “四道防线”规范干警八小时外行为 

今年以来,岐山县检察院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印发的《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将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作为重点,设立“四道防线”,建立起单位、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督网络,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管理,筑牢干警八小时外行为“防火墙”。

一是筑牢规章制度防线,约束全体干警“不能为”。为了进一步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该院先后制定了《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定》,修改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禁止做什么进行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干警八小时以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同时,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检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人员“十条禁令”》等制度规范,坚决杜绝参与违法违纪事件和实施与身份不符的行为。

二是筑牢检务督察防线,督促全体干警“不敢为”。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对干警“八小时内外”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依托市院执法业绩档案系统,建立干警执法业绩考评体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预警机制,做到识别风险在工作之前,防范意识在行动之前,约束行为在办案之前。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定期到发案单位进行回访、座谈等形式,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家属,尤其是知情人的意见,了解干警执法办案纪律作风情况,并记入个人执法档案。

三是构筑家庭监督防线,提醒全体干警“不想为”。推行家庭协助监督制度,引导干警家属参与监督管理,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权力观,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和不健康的言行,树立积极向上的良好品德。及时向干警家属通报检察工作重大活动,方便家属更好地监督干警。在重大节假日到来之际,通过短信平台,向干警和家属发送廉政短信,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四是构筑社会监督防线,教育全体干警“不愿为”。把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和干警纪律作风监督电话进行公布,在检察门户网站公开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风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向社会各界发送《征求意见函》或电话调查问卷等形式,形成全社会监督网络,有效的掌握干警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情况以及在社会上的表现,有针对性地对干警进行教育和管理。(陕西省岐山县检察院   白文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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