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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检察院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效果好
日期:2015-05-13 00:00  作者: 

岐山检察院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效果好

 

今年以来,岐山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保护、教育和挽救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办案机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日前,该院被共青团陕西省委、省妇联等13家单位联合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

健全法律援助及合适成年人介入。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制度。积极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协调,已为2名未成年人申请了法律援助。严格落实新刑诉法关于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庭审和帮教过程中,及时联系其法定代理人,聘请青少年社工、教师、居委会工作人员等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

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工作制度。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向涉罪未成年人及家属询问了解,实地走访所在学校、社区等方式,对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监管情况以及实施犯罪行为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作出书面报告,从而为评判涉罪未成年人的逮捕、起诉必要性,量刑,帮教等提供参考和依据。

注重创新教育感化方式。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个体情况,承办人分析其犯罪的原因、后果,以“检察官叔叔(姐姐)的一封信”的形式,将劝告、鼓励之语记录信中,并告知后续的帮教事宜和检察官联系方式,更好地激发未成年人的认罪、悔罪心理。(单位:陕西省岐山县检察院 白文渊)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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