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检察院多举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的新路径和新方法,在公诉环节强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防范和处置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并结合刑事和解、社会帮教等多种措施,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强化风险评估,积极化解矛盾。与本院控申部门采用多种形式互通信息,将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风险情况互相及时通报,做到发现一件就解决一件,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收集整理看押场所获取的信息资料,主动听取辩护人、代理人、当事人的意见,争取相关街道、乡镇、村组及当事人所在单位的支持。强化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联系,及时交换执法办案信息,研究执法办案难点,共同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合力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减轻当事人诉累。建立公检法快捕、快诉、快审的“绿色通道”。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的前提下,在侦捕诉审各环节中确定相应的期限,为轻微刑事案件设立“绿色通道”,优化办案工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防止案件当事人因讼累而激化矛盾。
三是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在办案中,将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刑事和解工作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始终,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公诉科与民行科、控申科联合建立“调解联合小组”,成功地调解了多起刑事案件,对经调解矛盾得到化解的案件,采取相对不起诉或提出对被告人从轻、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从快从轻处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强化对不起诉案件、附条件不起案件和不抗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办案中,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尽可能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立。根据案件当事人心里状态和认知水平的差异,有的放矢地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和被害人申请抗诉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引导被害人正确理解法院认定罪名的相关理由,使被害人能够正确理解和接受裁判结果,有效防止被害人因误解产生不满情绪引发上访情况的发生。(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王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