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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首次通过业务平台办理系统应用申请
日期:2015-06-02 00:00  作者: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首次通过业务平台办理系统应用申请

 

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首次通过业务办案平台成功办理一起系统应用申请。

升级后的230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新增“系统应用申请”功能,承办人可针对案件后台操作、权限转移、删除案件、变更承办人等事项拟制文书发送领导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再执行相关操作。

案管部门首次通过系统办理了公诉部门变更内勤的系统应用申请。首先,协同技术部门按照要求完成公诉部门系统应用申请权限配置;其次,公诉部门制作申请和审批表,完成部门内部审批后发送至案管部门;再次,案管部门对该申请事项进行受理、审批后返回;最后,技术部门根据申请表及审批表内容完成相应系统权限变更操作。

系统应用申请的办理实现了事项审批电子化、网络化,保证了正常的办案工作需求,进一步规范了系统管理。(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雍宏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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