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视察大荔县院监所检察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察”,增强监所检察工作透明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监所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6月9日上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组织10名人民监督员视察大荔县院监所检察工作。
人民监督员视察了驻所检察室的办公室、资料室、接待室、休息室和同步录音录像审讯室,详细查阅了驻所检察室的检察卷宗、统计台账等资料,了解了驻所检察监督流程及信息化建设情况,深入监管场所实地查看了民警值班环境、监控室、监室安全设施和在押人员食堂。座谈会上,大荔县院就“五种情形”监督情况、驻所检察近年来的工作情况以及软硬件建设情况做了详细汇报。
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视察监所检察工作,诚恳接受监督,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市检察院组织的这次视察监管场所的检务公开活动很有意义,有利于外界更多了解监督的真实情况,表明了检察机关实实在在接受社会监督的信心和诚意。大荔县检察院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力监督,有效保障了监管场所的文明公正执法,维护了被监管者的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人民监督员就大荔县院监所检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感化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监外执行犯的考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新情况。三是加强看守所的安全防范监督。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岗位练兵,为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提供有力支持。
渭南市院对人民监督员视察大荔县院监所检察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表示将不断探索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完善监督方式,改进监督方法,同时希望人民监督员继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大荔县院表示,将对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迅速研究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以全面促进该县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闫孟秋 康文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