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检察 自动轮案运行良好
日期:2015-06-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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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省院于4月17日印发《自动轮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6月底前全面推行基层院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自动轮案制度。
该院积极筹备,在认真调研及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及通知,于4月30日前完成向业务部门征求自动轮案规则意见工作;5月13日完成自动轮案及不在位登记、变更承办人等后台配置等工作,正式开始运行;至6月8日,该院案管部门通过自动轮案分配批准逮捕案件37件,审查起诉案件28件,案件顺利分配至承办人,不在位登记、变更承办人等均达到预期要求,运行良好。
探索实行自动轮案是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分配机制的公平、公正、公开,强化内部门监督制约,从制度层面防止关系案、人情案的产生,提高办案效率,推进规范司法的一项举措。下一步,该院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业务部门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配置,制定自动轮案工作细则,加强配置后的测试及问题汇总,保证自动轮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雍宏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