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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检察院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活动
日期:2017-04-03 18:43  作者: 

    洛南检察院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活动

为了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近日,洛南县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工作力度。

立案监督活动重点包括: 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件;严肃查办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发现负有监管职责和侦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予以严惩,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行使侦查权。通过立案监督活动推动在环境资源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普遍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为了保证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该院制定四项工作措施:一是要求侦监、公诉部门坚持履行快捕、快诉职能,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二是加强立案监督工作职能。要求侦监部门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加大监督移送、立案的力度,切实防止以罚代刑;三是加强查处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要求反贪、反渎部门要积极查找相关监管、执法、司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线索,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四是加强活动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调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提高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从而拓宽查找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渠道。

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该院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件2人,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件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件2人、破坏环境资源2件9人。

  (供稿: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赵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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