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检察:进一步强化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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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汉滨检察:进一步强化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7月7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在新办公楼一楼大厅挂起一块专门制作的电子牌,挂牌上醒目地显示着日期、时间以及轮值检察长或副检察长的名字。该院“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该院每年年初即制定好全年接待值班表,发至检察长和副检察长手中,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如果出差,需提前安排好换班。检察长接待日定为每周四,接待室设在信访室,由控告申诉部门安排接待日日程表,并向社会公开,实行挂牌接待。来访群众如果有重大疑难问题,指名要向某位检察长反映,则根据情况提前预约接待。控告申诉部门在接待日的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轮值的检察长或者副检察长,做好受理登记、接访记录等工作。
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畅通了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为依法公正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涉检信访案件起了积极作用。(通讯员袁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