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检察院坚持“三个狠抓” 实现监督执纪问责新常态
宁强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三个狠抓”工作法,紧扣监督执纪问责,有效地保证检察队伍的清正廉洁。
一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实现遵纪守规常态化。加强重要节假日前后监督检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划定了检察干警必须遵守的纪律底线;对新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督导新任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上要严于律己,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承担起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初组织全体干警逐层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有效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严格作息时间,卸载了微机上所有的游戏娱乐软件。纪检组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无故迟到早退、空岗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及时进行约谈,涉及中层干部的,及时报告分管副检察长作出处理;公布举报电话,公开干警姓名、职务,接受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 二是狠抓制度机制建设,实现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各科室实际,制定党风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检务督察机制,采取随机抽查和日常督察等方式,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对检风检纪、车辆规范管理和办案安全防范等情况开展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坚持创新监督机制、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认真落实《加强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实施细则》,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对执法人员失职要按照“一岗双责”追究其责任。 三是狠抓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实现执纪问责常态化。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检举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来信来访,对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逐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实现检察机关权力运行阳光透明,保证办案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廉洁公正。(沈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