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检察院公诉部门五项举措规范司法行为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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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检察院公诉部门五项举措规范司法行为
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宁强县检察院公诉科紧紧围绕司法公平这个核心,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大力推进公诉工作规范化。
一是加强公诉业务学习。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修改后刑诉法、刑诉规则、检察统一应用业务系统,钻研公诉业务,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对公诉人在审查案件、公诉出庭、证据裁判中的规范要求。二是规范言行举止。坚持双人办案、着检察制服办案、用法言法语办案等制度,提升公诉机关和公诉人的形象。三是严格办案程序。结合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梳理制作公诉工作流程图,并综合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做好完善工作;严格遵守审查起诉期限规定,重点审查补充侦查理由,防止“借时间”的情况发生,防止人为拖延办案时间;对延长和变更审查起诉期限的告知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四是强化权利保障。抓好听取犯罪嫌疑人、律师及刑事被害人亲属意见工作的落实,要求凡是听取辩护人意见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是有刑事被害人的案件,必须采取有效方式,主动听取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的意见;对于辩护人不积极配合的,也须详细写明听取意见的过程。五是严守纪律规定。把严守司法办案纪律作为整治的重点,在强化教育和监督,完善制度和机制上下功夫,坚持定期开展廉政和警示教育,有效提升公诉干警司法办案水平。(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