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检察院公诉科认真开展案件自查工作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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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检察院公诉科认真开展案件自查工作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宁强县检察院公诉科积极行动,采取各项措施,通过开展案件自查工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办案效果。
一是规范案件装订工作。统一标准,统一形式,严格按照案件诉讼程序来装订。注重对故意伤害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赔偿情况的装卷,以保证案件程序的完整性。 二是对案件相互评查。抽出一周时间,对2014年至2015年6月办结的案件在全院科室互查的基础上,开展科室内互查和自查工作。对于发现的共性问题,集中提交科室会议讨论。对于发现的个别案件中出现的瑕疵问题,进行补充修正。 三是侧重案件程序审查工作。对于依法延长办案期限的案件是否向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就延长情况进行告知,是否听取辩护人意见,侦查机关是否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给辩护人等程序性事项进行重点审查,以程序促进执法行为的不断规范,以程序促公正。(余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