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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滨:认真学习贯彻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
日期:2017-04-03 18:43  作者: 

陕西汉滨:认真学习贯彻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高检院制定出台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公正司法,陕西汉滨检察院及时组织反贪部门干警逐句学习禁令条文、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及时将“八项禁令”这条高压线通上电,为保障公正司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员干警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八项禁令”专题学习,学习方式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集中学习课上,该院反贪局负责人带领干警学习领会“八项禁令”的起草背景、重大意义,从严肃办案程序、依法保障人权、保护发案单位合法权益、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等四个方面入手逐条对“八项禁令”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将“八项禁令”的内容打印下来发到每位干警手上,要求干警将“八项禁令”禁止的内容以及违反禁令的处罚措施入脑入心,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打牢防范违法违规办案,保障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

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要求干警对照“八项禁令”, 结合正在开展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化公开专项检查工作,对2014年以来的反贪案件逐一进行自查自纠,交叉评比,深入查找本部门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严格把准案件法律关、纪律关、安全关,坚持有令必依、有为必查,有责必问。对违反“八项禁令”的干警个人,严肃依纪依法处理,对于因管理不善或指挥不当导致检察人员违反“八项禁令”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加强监督,形成常态。反贪部门加强与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委会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的沟通,针对办理的具体案件、具体事、具体责任人,全部不打折扣不做变通的自觉接受案件的动态全程监督;加强“八项禁令”的宣传,将接受监督作为反贪办案的工作常态,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对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和诉讼参与人的广泛监督。

通过学习,该院反贪干警一致认为“八项禁令”为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和“三严三实” 教育指明了问题方向,今后要始终将“八项禁令”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公正意识和规范意识,把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变为自觉行动和职业习惯, 有效提升了反贪办案规范化水平。(王联运、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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