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人民检察院科室协作实现资源整合
日期:2015-09-28 00:00
作者:
为实现检察资源的优化配置,培养全面型优秀检察人才,镇巴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实行由公诉部门和非公诉部门协作办案的“1十1大公诉”管理模式 ,让部分具备助理检察员以上资格的非公诉部门人员参与办理公诉案件,达到检察资源使用合理化、整体配置均衡化、工作效率最大化的目的。
对进入“大公诉”范围的案件统一由案管办进行管理和安排,实行审批、审核归口把关制,所有案件仍然保留公诉科对不同案件类型的审批、审核权限及审核程序,以确保案件质量。“大公诉”办案人员灵活安排办案时间,即非公诉部门的办案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安排,自行安排参加案管中心轮案时间,既不影响本职工作 ,又能实现检察资源的合理利用,办案人员通过轮流办案,独立完成所有办案流程。 (镇巴县人民检察院 何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