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检察院以考核为抓手提升宣传工作效果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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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检察院以考核为抓手提升宣传工作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调动全体干警撰写稿件的积极性,白河县检察院印发了《检察宣传考核办法》,就检察新闻稿件的撰写、审批、考核等事项作出了专门性的规定。
夯实新闻宣传责任。为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宣传检察工作的热情,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呐喊者的大宣传格局,督促新闻宣传任务更好的落实,该院结合各科室工作和全院重点工作,提出了各内设机构的宣传中心和明确任务,明确了院科室部门、干警个人的具体目标,夯实了检察宣传工作责任。
严肃新闻宣传纪律。该院要求检察宣传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做假大空宣传、虚构信息宣传。在检察宣传过程中,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即所有稿件信息及调研文章,在对外发稿前,必须按照稿件内容进行相应审核,一般性工作报道,需分别报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涉及重要工作、县委、人大、政府、上级领导视察指导工作及重点、敏感案件报道的信息必须层报检察长审核,以确保信息稿件内容的准确性。
严格考核制度。对各内设机构检察宣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宣传工作目标考核任务且表现突出的,实行奖励,对未完成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取消科室和个人评优资格。
该考核办法的出台,充分调动了全体干警写稿的积极性;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新闻宣传的客观性、准确性,增强了宣传效果。 (白河检察院 樊磊 刘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