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检察院三举措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效果好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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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检察院三举措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效果好
今年以来,岐山县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采取三项措施,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和流转工作机制,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有序、移送顺畅高效、处置合法及时。
该院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内容涵盖涉案财物的接收验收、入库保管、处理出库、监督管理、纪律责任等5个方面。同时设计配套《涉案财物入库清单》等表格,确保涉案财物内外部流转规范、无缝对接。
同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由案管办工作人员根据系统要求严格把好赃证赃物接收、移送关。一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做到钱财物品妥善保管,区分本院自侦案件扣押与公安机关移送两种涉案财物来源,明确不同的管理流程;另一方面对涉案物品实行网上动态监控和全程管理,确保各类物品在系统中正常流转。
此外,实行涉案财物的执行、监管和问责三职分离,明确办案部门负责对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处理等工作;案管部门负责对涉案物品进行管理,并监管涉案财物依法妥善处理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处理涉案财物的情况追究相关责任。并将涉案财物管理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开展专门针对提起公诉、立案侦结、判决生效案件的涉案财物管理的专项评查,以监督促规范。(撰稿:赵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