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检察院反贪局多措并举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近年来,澄城县检察院反贪局始终把办案安全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 不断总结和借鉴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先进经验,完善各项办案安全工作措施,以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该局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关于安全办案文件及规定,加强犯罪心理学、侦查理论研究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通报各地办案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并根据自身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办案过程中曝露出的安全隐患和忽略的工作细节,及时发现并坚决杜绝;做好安全防范“每会必讲”、“每案必讲”、“一案一强调”工作,筑牢安全办案思想防线。
二、注重协作,狠抓风险防范。上案前注重自侦部门与法警大队的沟通协调、办案人员与法警之间将办案件的情况通报工作,提醒应注意的细节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好上案前准备工作;坚决执行看审分离制度,在犯罪嫌疑人进入审讯室、羁押室前由法警人员仔细检查屋内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审讯时办案人员要密切注意犯罪嫌疑人的情绪变化,及时将异常信息反馈给法警,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交接工作时注重信息共享,双方互相提醒,共防隐患,确保办案安全。
三、细化措施,狠抓制度落实。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上级院办案纪律规定,着力健全完善《刑事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等办案安全制度;狠抓办案安全的细节规范,对交接班、吃饭、犯罪嫌疑人上洗手间等关键环节提高警惕,重点防范;细化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安排部署,特别加强治疗检查、调取证据及提押、还押等环节的安全防范。
四、强化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定期组织办案安全防范专项检查,通过科室自查、实地互查、反馈整改严肃纠正自侦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安全问题,切实将“办案安全无小事”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细节中;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督查力度,坚持案中检查和事后监督并重,注重办案现场安全措施、安全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谁领导谁责任,谁办案谁负责”的办案安全要求,坚持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人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倒查责任追究制度,着力将安全防范融入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