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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检察院构建预防监督约谈常态化机制效果好
日期:2017-04-03 18:43  作者: 

南郑检察院构建预防监督约谈常态化机制效果好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自2014年5月《南郑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约谈警示告诫实施办法》制定出台后,南郑县检察院党组积极建立完善约谈警示告诫制度,切实做到勤提醒、常监督、早警戒,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通过约谈及早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该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会同纪检等部门采取不定期的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的方式对经检察机关侦查或调查后,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但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或撤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因职务犯罪行为被检察机关作不起诉或被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因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等原因导致职务犯罪发生或存在职务犯罪重大隐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次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进行约谈警示教育。在约谈警示告诫的程序和方法、内容方面该院坚持三项举措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严把约谈程序和质量关,紧紧抓住约谈启动、实施、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确保约谈程序合规、效果明显。二是注重突出重点、科学把握时机。该院注重抓住监督检查、干部调整等节点开展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提醒,并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实施重点约谈、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抓好约谈结果运用。坚持对约谈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不落实约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启动问责程序,确保约谈不走形式。

据悉,截至目前,该院共与相关发案单位开展集体约谈10余次、与相关涉案国家工作人员约谈12次、发出检察建议8份, 通过约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受到各界一致好评。(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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