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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检察院严把公务用车使用关效果好
日期:2017-04-03 18:43  作者: 

岐山县检察院严把公务用车使用关效果好

本网讯(赵维)今年以来,岐山县检察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常态化车辆监管机制,实现了公务用车管理零事故、零问题,有效降低了公务用车成本。

该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从严规范车辆、驾驶员管理,按照定人、定车、定时、定点“四定”制度,由办公室统一调派公务用车。在出车前,办案人员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在办公室申请派车。办公室根据出行线路,对不同科室外出办案人员安排拼车出行。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入库,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将公车停留在酒店、宾馆及娱乐场所。同时,该院检务督察对派车、出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防公车私用等现象发生。

此外,该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体学习《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对全体驾驶员进行公车驾驶培训,对驾驶公车开“霸道车”、“特权车”的,取消其公车驾驶资格,并进行诫免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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