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检察院公诉处集中学习《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生效。该司法解释不仅体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更是对全国检察系统公诉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带来新挑战。近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对该司法解释的修改目的、修改背景、修改或新增法律条款内容做详细理解。
本次学习围绕刑事立法目的为中心思想,深入学习刑九修正案全部条文。刑九修正案修改内容围绕以下七个部分。一是逐步减少适用死刑内容,调整刑法结构。从适用死刑的罪名、死刑核准程序等方面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体现慎刑的刑法原则。二是维护公共安全角度出发,通过处罚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等行为加大对恐怖犯罪的处罚力度。三是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完善惩治网络犯罪刑罚内容。降低该类犯罪入刑门槛,增加单位犯罪。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权保护,加强对公民权利义务的保障力度。五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工作,加强对贪污贿赂罪的处罚。此项工作围绕职务犯罪的定罪标准及科刑幅度的变化,完善职务犯罪定罪及量刑的结构,有利于我国保持打击反腐高压态势,加大贪腐惩治力度。六是维护社会诚信,惩治失信及背信行为。首次将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器材或其他帮助、替考等行为纳入刑法规范体系。七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
本次集中学习,使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全体干警初步掌握刑法相关罪名发生的变化,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带来的工作挑战奠定了理论基础,对大家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有很大帮助。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沈龙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