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滨:检察院严格规范公务用车
日期:2017-04-03 18:43
作者:
陕西汉滨:检察院严格规范公务用车
近日,为了落实中央关于公务车辆改革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及使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完善“用车人员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机关集中派遣”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所有公务车辆使用时必须先由用车人员填写“公务派车单”申请,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用车人员执“公务派车单”方可出车。
该院随机抽查了近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没有出现用车人员无“公务派车单”出车的现象,并对全院车辆进行了盘点清查,对拟取消的公务用车及时封存停驶,以确保公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