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检察院确立“三化”目标 打造优秀公诉队伍
三原县检察院公诉部门以司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为目标,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通过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办案流程,不断强化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切实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公诉效果。公诉部门不断增强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办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突出办案重点,切实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公诉效率和公诉质量,先后重点办理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以开展刑事抗诉工作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在刑事抗诉中坚持做到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重罪轻判与轻罪重判监督并举,既要敢抗,更要善抗。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增强两级公诉部门抗诉合力,对拟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由区县院公诉科先行与市院公诉处充分沟通和分析论证,再向法院提出抗诉。 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诉讼效率。制定《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程序办理的实施意见》,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适用法律无争议,且根据山西省高级法院量刑规范化的规定,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适用快速程序办理。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程序办理,缩短了案件诉讼各环节的期限,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开展“阳光公诉”,以公开公平提升公信力。注重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带领的作用,带动全市公诉部门统一实施和落实“阳光公诉”工作。通过成立“阳光公诉”接待室、确定“阳光公诉”联络员,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不断加大公诉文书公开力度,对2015年1月1日以后的起诉书、不起诉书、抗诉书在判决生效后予以公开。对社会反响大、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容易引起涉法涉诉信访的案件公开听证。积极探索诉讼文书的释法说理,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详细阐述案件事实及证据、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增进当事人与办案人员之间的沟通。 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培养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公诉人才。公诉部门坚持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推动、同加强。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提高公诉人执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狠抓公诉队伍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培养出了一批公诉尖兵。(三原县检察院周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