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检察:“六个必须”确保“一村一检察官”活动扎实开展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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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检察:“六个必须”确保“一村一检察官”活动扎实开展
为确保“一村一检察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密切检群关系,落实司法为民政策,全面促进平安汉滨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汉滨区检察院反贪局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制订了“六个必须”工作目标,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必须在村委会显著位置悬挂驻村检察官公告牌,方便村民群众联系,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必须每月到村工作不少于1天,了解村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必须如实填写一村一检察官台账。四是必须搞好检察法治宣传,注重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反贪案件立案标准,办案成效,特别是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成效。五是必须做到“三进八访”。即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两代表一委员必访、老干部老党员必访、困难群众必访、留守家庭必访、独居老人必访、有矛盾纠纷家庭必访、有涉法信访人员家庭必访、有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必访。六是必须每月将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向镇包村干部、院“一村一检察官”领导办公室汇报一次。
活动开展4个月以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康城多次带领全局干警先后深入到恒口镇12个村(社区)开展工作,入户走访,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4条,化解矛盾纠纷5次,摸排案件线索3件。(王联运、刘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