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受好评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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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受好评
今年以来,岐山县检察院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借力案件信息公开网,做到案件“及时、优质”公开,畅通了外部监督渠道,受到各界群众一致好评。
该院指定专人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每天定时更新数据并刻录光盘保存。通过监控案件受理日期及收到执行回执、判决书、裁定书、上诉状等法律文书的日期,及时监督办案部门严格依照规定时限进行公开,并于每周定时督促办案部门履行。
同时,在坚持办案部门和承办人是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文书的内容、语法复核,案管办主任、主管领导严格把关。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对案件程序性信息、文书内容技术处理,包括文书名称、标题、版式、语法、法条适用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认真审核。
此外,专门建立了《法律文书公开复核台账》,对文书公开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承办人进行整改。(撰稿:赵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