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滨:汉滨区检察院建立医疗救护“绿色通道”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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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滨:汉滨区检察院建立医疗救护“绿色通道”
为加强检察机关与医疗机构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对案件当事人的医疗救助,确保办案安全,11月12日上午,陕西省汉滨区检察院与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召开座谈会,经双方协商,达成了《关于建立案件当事人医疗救护绿色通道的意见》。
《意见》中确定由汉滨区检察院与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共同成立医疗救护领导小组,明确了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需要提供医疗保障协作的的紧急情况和双方在协作过程中的工作原则。
根据双方协商,医院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及时、有效地提供医疗救助,确保涉案人员及其他被询(讯)问人员在询(讯)问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并且参与医疗协助的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诊疗常规中的保密、回避等义务;办案人员须根据医生的建议,对涉案人员妥善采取处置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医疗救护“绿色通道”的建立,有效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执法办案与办案安全的有机统一,为办案工作增添了一道“绿色”安全屏障。(通讯员王联运 彭绍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