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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受聘校园“法制辅导员”
日期:2017-04-03 18:4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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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受聘校园“法制辅导员”

2月24日,莲湖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干警孙冰受聘为西安市庆安初级中学“法制辅导员”,并为全校师生讲新学期第一节法制课。

早晨7:30,在庆安初级中学的操场上,检察干警与全校师生一起参加了新学期的第一次升旗仪式,仪式结束后,该院检察干警与土门派出所民警一起接受了庆安初级中学的聘书,担任该校“法制辅导员”。

随后,检察干警为全校师生讲新学期的第一节法制课。从成长中的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入手,用三个实际案例,说明中小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的道理,并总结出中小学生要“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等15个字的道理。讲话的最后,检察干警表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希望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并祝愿他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西安庆安初级中学的党支部刘瑞聪书记对检察干警出任“法制辅导员”表示欢迎,认为每学期开学的法制第一课意义重大,是对孩子们的一次非常好的教育,希望今后“法制辅导员”能与学校一起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预防科 孙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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