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检察院三举措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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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检察院三举措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全市检察长会议结束后,岐山县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霍永库检察长的重要讲话,并采取有效措施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强化学习不放松。该院把学习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以支部、部门为单位,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并且要求在学习中,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学习有心得、有督查有记录。
强化落实不打折。以开展“双岗双责”活动为载体,坚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把保障和服务民生作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侵害民生权益、危害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强化涉及民生的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安远检察工作在2016年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
强化联系争主动。该院主动走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倾听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注意通过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特别要根据“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要加大检察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更多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的监督、理解与支持。
(通讯员白文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