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检察院四举措贯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3月7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岐山县检察院立即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劲峰领学了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永库的重要讲话和纪检组长戚栓平的工作报告,并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出四条具体举措。
一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纪律建设。要严明各项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确保全院干警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实现检令畅通,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遵守纪律没有特权。
二要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高检院和省院、市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慵懒散奢靡玩等不良风气,提升检察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三要抓好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以更加丰富的活动载体来传递正能量,激发全体干警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着力预防和减少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四要注重强化内外监督,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要深化检务公开和案件统一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检察人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早预警,有效防控。要以“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从严治检方针,切实解决少数干警中存在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法办案等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执法犯法、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确保检察队伍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通讯员白文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