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检察院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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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检察院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在3月11日召开的全县政法工作表彰大会上,大荔县检察院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015年,该院围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一是院党组成员走访了全县“两代表、一委员”,向他们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二是26名检察干警走进社区倾听民意,化解矛盾;三是中层领导走访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95人(次)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邀请10名人民监督员视察大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五是积极开展“一村一干警”、“一线工作日”活动;六是运用宣传大篷车深入全县十八个镇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七是给全县所有初中以上学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八是检察长全年共参加接待日活动23次,控申部门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0多人(次),转办线索31件,连续13年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九是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化解矛盾纠纷12件;十是投入帮扶资金155万元完成了包联村埝桥镇蒙家村巷道绿化、硬化和墙面美化等工作。(大荔县检察院 闫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