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检察院被评为投资环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在3月11日召开的全县综合工作表彰大会上,大荔县检察院被大荔县治理投资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评为 “投资环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大荔检察院把做好埝桥镇蒙家村美丽乡村建设包联工作作为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抓手,注重“五个加强”,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倾心帮扶,使蒙家村村容、村貌和村风有了新的改观和提升。
加强包联责任。成立包联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调研村情,精心制定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促落实,将包联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包联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村组,采取召开村民会议、党员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市、县新农村建设的部署上来。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修建巷道下水道700余米,巷道路面硬化1700余平方米,修建水泥路长700米2800平方米,硬化村部广场水泥地面1700平方米,加固了进村桥面防护栏。
加强环境整治。完成巷道内墙面粉刷面积7400余米,空院围墙修补400余米,乡道绿化2000米左右,主巷道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LED路灯30盏,广场安装健身器材12件,巷道墙面绘画750平方米。共清理垃圾130方,修补路牙270多处。同时积极开展了“美丽庭院”、“清洁家庭”建设和评选活动。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协助两委会建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建设,向广大党员群众普及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推动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落实。(大荔县检察院 闫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