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检察院召开2016年检察工作会议
3月11日,岚皋县检察院召开2016年检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6年岚皋县院检察工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海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胡海东检察长对过去一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地回顾。他指出,2015年,岚皋县检察院在民生检察工作品牌引领下,全体干警凝神聚力,开拓进取,检察业务工作和县委部署的中心工作亮点纷呈,取得了新的成绩。先后被市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张树峰同志被县委树立为“四有新人”、“十佳先进典型”。尤其是“民生检察”品牌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转发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被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和最高检察院转发,被安康日报、陕西日报、人民日报深度报道,通过主流发声,展示了岚皋县检察院的良好执法形象。胡海东检察长对各内设部门业务工作及每名干警工作情况逐一进行了点评。
胡海东检察长强调,2016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市检察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服务全县“统筹城乡、全面小康”战略和脱贫攻坚工作为主线,继续按照“业务立检、人才兴检、文化育检、科技强检、机制活强”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
狠抓落实,狠抓薄弱环节,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努力为平安岚皋、法治岚皋、美好岚皋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唐承毅主持会议,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扎实做好当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对2015年度先进部门、优秀共产党员、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及信息宣传调研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胡海东检察长与各班子成员、分管检察长与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王庆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