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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检察院:力争调研宣传工作实现“开门红”
日期:2017-04-03 18:43  作者: 

凤翔县检察院:力争调研宣传工作实现“开门红”

今年以来,宝鸡市凤翔县检察院坚持“一手抓检察业务、一手抓调研宣传”的工作思路,在认真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采取四项有力措施,狠抓调研宣传工作,力争此项工作实现“开门红”。

专题安排、提高认识。该院在今年首次全院干警大会上专题安排调研宣传报道工作,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调研宣传工作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及时展示全院业务开展的新做法、队伍建设的新风貌,传递检察正能量,拉近与群众的关系,让群众熟悉和了解人民检察院和检察官,为全院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氛围。

健全机构、履行职责。该院成立了以主管副检察长为组长,院中层领导和青年干警为成员的检察调研宣传骨干小组,骨干小组采取集中学习、内外交流、培训授课等形式,组织小组成员学习检察工作必需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小组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小组成员要根据上级院和本院下发的调研课题及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采取的新举措进行理论层面的研究;围绕全院工作中心工作,积极撰写宣传稿件,对外树立凤翔检察的良好形象。

分解任务、阶段推进。该院编制印发了《凤翔县检察院信息、宣传、调研文章撰写采用情况任务分解表》,把全院的调研宣传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科室,落实责任到个人;由院政工科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调研宣传工作阶段汇报和推进会,要求小组成员逐人汇报调研宣传稿件被各类媒体采用的情况,通过这种方式给小组成员“压担子”,充分调动干警撰写的积极性。

建章立制、奖优罚劣。该院制定《凤翔县检察院调研宣传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了对调研宣传工作的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内设机构年度岗位目标任务考核。鼓励全院干警在各类媒体、报纸、杂志上积极发表调研宣传稿件,对发表的宣传稿件,分级别分别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对不能完成基本任务指标的科室和个人,除大会通报批评外,取消当年评先选优的资格。( 谢军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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