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检察院民行干警集中学习《物权法》司法解释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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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检察院民行干警集中学习《物权法》司法解释
为了准确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内容和精神,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组织干警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集中学习,以确保该解释在检察监督实践工作中得以正确适用。
学习会上,干警们对《物权法》和该司法解释的条文内容进行了细致的对照学习,对相关知识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另外将学习中有疑问的内容在集体中展开讨论,并通过相关具体案例的分析,更好地理解条文内容与精神,同时起到了加深印象、化书本为能力的作用。通过集中学习,干警们很好地掌握了该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为今后的民行检察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打造学习型检察队伍,通过集中学习新法、参加业务培训、进行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民行检察干警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不断提升商洛民行检察监督质量和水平。(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