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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
日期:2017-04-03 18:43  作者: 
 

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

4月11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琪荣主持会议,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对各局、科室提出新一阶段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两会重大意义。全院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刚刚闭幕的两会对于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去年和“十二五”工作、部署今年和“十三五”任务、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对于我们的司法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指导作用。

二是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提高诉讼监督、执行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能力,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同时要落实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配合区域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打好发展组合拳。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涉众、涉企犯罪呈高发态势,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服务经济发展。重点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同时做到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与依法帮助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尽量减少对企业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三是把握好“加法”和“减法”。坚持不懈提升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便捷条件,提供多种形式便民服务,减少冗余程序,减轻群众负担。如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继续完善一站式检务大厅的案件信息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控告申诉接待等服务职能;完善微博、微信、客户端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宣讲法律政策、接受投诉建议等。(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赵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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