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检察院公诉科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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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检察院公诉科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日前,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平利县检察院公诉科被安康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近年来,该院公诉科以“确保执法规范、提高公诉质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公诉科工作宗旨,认真审查所受理移送的各类案件,重点对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侵财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份子和犯罪行为加大法律审查和法律监督力度。办案工作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利县检察院将继续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为建设美丽平利、富裕平利、和谐平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