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两级检察机关荣获市级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干警荣誉称号
近日,商洛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政法维稳工作先进县区(单位、个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干警)、平安建设示范镇(办)的决定》,商洛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有3个县区院、7人获得表彰,其中商州区检察院、商南县检察院被评为2015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山阳县检察院被评为2015年度“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市检察院杨军虎、张璞被评为2015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市检察院吴云芳被评为2015年度“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
2015年以来,商洛市两级检察院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两级院党组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强化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持续加大对故意杀人、伤害、“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新型电信诈骗等涉众型侵财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工作。二是强化涉检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强化依法治访理念,坚持检察长接待日、远程视频接访等有效方法,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三是强化检察维权职能,切实保护青少年权益。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落实犯罪记录封存、案后帮教、心理疏导、释法说理等措施,全面维护涉案青少年合法权益。全市两级院多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四是强化执行监督职能,不断规范社区矫正。2015年,商洛市检察机关制定印发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方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察工作,积极组织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问题进行清理,切实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五是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市两级院全面开通了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成了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将案件进展、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布在互联网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针对农村基层群众不了解检察职能的现状,全市检察机关依托“检察官进社区”、“一村一检察官”等工作平台,扎实开展了“阳光检务进万家”专项宣传活动。该活动受到了《法制日报》、《陕西日报》等中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平安单位。在2015年度全省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商洛检察系统位居全省第2名。
2016年,商洛两级检察机关将以市委、市政府的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崇高宗旨,充分发挥调处社会矛盾、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深入推进平安商洛、法治商洛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投稿人: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王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