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律师网上预约工作
日期:2017-04-0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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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律师网上预约工作
为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莲湖区检察院通过建立和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新机制,于近日全面开展律师网上预约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身份核查,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律师还须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
核实身份后,该院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扫描备份并上传至“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管理后台,实现案件绑定,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和密码交由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自保管,防止外泄。
通过网上案件绑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查看案件进展情况,包括办案期限、办案进度、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此外,还可以进行网上预约查询,包括申请阅卷、会见、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等事项,该院工作人员及时将各项预约事项转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办理,保证相关人员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拟文:周笑凡 殷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