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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太平检察长在商洛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日期:2017-04-03 18:44  作者: 

2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作重要讲话.JPG

胡太平检察长在商洛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8月30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在参加全省法治信访建设现场会之后,到商洛市院调研指导检察工作和检察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并看望检察干警。商洛市院党组书记刘向东陪同调研,并汇报工作。

在听取商洛市院工作汇报后,胡太平检察长指出,商洛检察工作总体情况运行良好,工作中有很多亮点,在服务中心工作、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刑事检察等方面都开展了大量有益的工作,特别是推动全市基层院技侦用房建设,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座谈会上,胡太平检察长就进一步做好商洛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一是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从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全市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娄勤俭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当前重点是深入开展加强预防和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紧盯扶贫政策落实的重要节点,跟进扶贫资金管理、发放的全部流程,依法查办和预防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犯罪,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是要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做好诉前程序的基础上,如果发现能够成案的,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层报省院、高检院审批,尽快在提起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要稳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工作,检察体制改革是否成功,要从三个方面来衡量,第一要看入额改革后,院内是否保持平稳;第二要看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是否提高,第三要看人均办案量是多了还是少了。要在中央、省委既定的政策框架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结合陕西检察的实际,充分发挥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一鼓作气,把检察体制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市院党组书记刘向东表示,胡太平检察长的重要指示,既为商洛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又明确了重点工作的方法措施,既深入解读了改革政策,又对检察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极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商洛市院党组将认真研究贯彻措施,全面落实胡太平检察长的重要指示精神。

6 胡太平检察长检查视频接访室.JPG

调研期间,胡太平检察长还视察了市院侦查指挥中心、案件管理大厅、检务大厅等职能区域,查看了技术侦查设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信息化设备,深入了解了市院科技强检的最新进展,并通过视频向部分基层院干警表达了亲切问候。

 省院控告申诉处处长陈涛陪同调研。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县级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汇报座谈。(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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