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检察:检察长公诉新春第一案
日期:2017-04-0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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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检察:检察长公诉新春第一案
本网讯(通讯员:郭向宏)2017年2月3日下午3时,习某某盗窃案在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出庭支持公诉。
2016年10月的一日,被告人习某某来到西安某高校以推行业务为名,进入该校男生公寓楼,在公寓五楼发现一宿舍门虚掩,敲门无人应答,习某某便进入宿舍盗窃了一部玫瑰金苹果手机,逃离现场。后在该公寓楼一楼被学生扭送至宿管办公室,后习某某趁机转移赃物时被宿管员发现。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构成依法罗列证据,并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家庭背景、警示意义发表了公诉意见,控辩双方还就是否既遂展开激烈辩论,最后长安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习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