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汉中市检察机关检查验收“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
2月19至20日,高检院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考核第四检查组对汉中市检察机关“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此次检查是对汉中市检察院、汉台区检察院连续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西乡县检察院连续创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工作的又一次“大考核”。
20日上午,高检院检查组一行在省院控申处处长陈涛、副处长王晓东、汉中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饶猛陪同下,实地察看了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集体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待室、信访听证室、律师接待室、心理咨询室等相关配套功能室,对检务公开触摸屏、安检门、防爆桶、防爆毯、应急医疗设备等硬件设施进行了检查。
随后高检院检查组一行又深入汉台区院听取了汇报会。汉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丁鹏敏参加了此次汇报会,她对高检院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汉中市两级检察机关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和服务汉中改革发展的相关情况,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以这次检查验收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化建设、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司法公正,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汉中追赶超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听取完汇报,高检院检查组按照《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对汉台区检察院信访接待处理、举报、办案、综合信息、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六大项、五十四小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的考核检查。检查组各成员分别对各自所检查项目内容进行了点评,检查组成员、辽宁省院控告处处长刘树生代表检查组对汉中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文明接待室规范化建设的成效表示了充分肯定,对汉台区院准备充分,资料详实,接待场所建设高标准,举报线索管理规范,新增控告案件办理较多等特点给予了高度评价,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建议。(汉中市人民检察院马媛媛 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