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检察院新媒体工作获省院表彰
日期:2017-04-0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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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检察院新媒体工作获省院表彰
3月6日,在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培训班开办之际,在2016年度新媒体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表彰环节,莲湖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政治部授予“全省检察机关网络宣传新闻稿件评比基层院优秀奖”荣誉称号,授予该院宣传干事殷奇“2016年度陕西检察网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
近年来,莲湖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的深刻变化,积极适应“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需要,不断加强和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管理,严肃新闻宣传纪律,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检察工作和全区发展服务。
在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以来,院领导更是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两微一端”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了《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完善稿件审批流程和网络管理,构建全院新闻宣传干警联络网并邀请专家进行新闻写作培训。组织专人负责“两微一端”整体运营,积极吸收兄弟单位新媒体工作的先进理念,不断提升制作技术水平,在信息发布、同步直播等环节积累经验,使“两微一端”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在“建墙搭桥”的过程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不断贴近“传播好检察声音,传播检察好声音”的主流要求。(殷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