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
日期:2017-04-0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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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
本网讯(吉姣)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七次会议精神、省纪委七次会议精神、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会议精神,近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并下发《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 明确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25项,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分工方案》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着力提高遵纪守规的自觉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掌握部门人员思想动态,年内与每位干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于违法违纪问题,《分工方案》明确提出,要强化监督问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行使,防止权力滥用,强化对干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违纪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政治部建立谈话制度;与控申、案件管理及其他业务部门建立监督信息交流和工作交流机制,形成内部监督合力;与宣传教育处等部门完善检务公开制度,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分工方案》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责任部门要确定专门力量抓好落实,协助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