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领导对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日期:2017-03-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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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领导对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日前,陕西宝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引安、市纪委书记杨政国先后在市检察院报送的《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对检察工作提出新要求。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引安批示:“全市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值得肯定。2017年要根据职务犯罪特点,一方面严厉惩处,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制约,减少职务犯罪,助推幸福宝鸡建设。
市纪委书记杨政国批示:“此报告很好。请存刚择时召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研究对此报告所提建议的具体落实意见,案管室注意与市检察院做好工作衔接,充分利用好此报告成果。”
据悉,近年来宝鸡市检察院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十个坚持”和“务实、规范、创新、争先”要求,忠实履行预防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宝鸡市检察院 黄 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