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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推出建设“幸福澄城”的十条承诺
日期:2011-11-29 00:00  作者: 

本网讯(魏军义)近日,澄城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和全县工作大局,为保障县“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全力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澄城”。结合实际,推出了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全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澄城”的十条承诺。
 1、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等一切影响、破坏投资发展环境和危害民生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2、突出重点,严肃查办影响投资发展环境、民生领域及“幸福澄城”建设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对利用职权干扰、阻碍招商引资工作及医药购销、两免一补、低保资金等犯罪案件做到快立、快侦、快结、快诉,努力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
 3、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化、细化涉及民生系统、行业及“一城两翼三带四区”、“三基地一中心”建设中的重点工程预防,同时积极完善乡镇检察室建设,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杜绝和减少违法犯罪问题发生。
 4、健全人性化接待机制,认真受理涉及投资发展环境和民生方面的来信来访案件,落实首办责任制,对来人来访热情接待,不推诿、不扯皮,凡属检察机关管辖的,积极办理,明确答复,凡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做好解释工作,指明解决渠道,最大限度地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平安的幸福澄城做出贡献。
 5、大力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把涉及招商引资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放在首要位置,灵活适用息诉、再审检察建议及提请抗诉等方式,快速受理、快速调卷、快速审查,快速结案。同时,积极尝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6、积极办理县委、人大交办督办的涉及投资发展环境和民生方面的事项,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落实,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督办事项。
 7、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及时为广大创业者和人民群众送去法律知识,解决涉法难题,增强创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遵法、守法、护发及维权意识。
 8、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省、市、县关于廉洁从检的各项制度及我院制定的“五禁止六不准”规定,对一切影响投资发展环境及扰民害民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维护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9、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依法规范相关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维护司法公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10、实行检务公开,设立举报投诉专用电话,方便人民群众举报投诉,对涉及投资发展环境和民生的举报投诉优先办理,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举报投诉电话:6722000。
 “幸福澄城”的十条承诺的推出和执行,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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