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市检察院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日期:2011-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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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侯仕军)近年来,陕西渭南市检察院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工作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了“法律监督机关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观念,把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该院先后制定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检察委员会和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直接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检察工作报告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制度和全程参与考核评估制度,建成了网上对外联系系统,实现了网络互动,进一步畅通了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的渠道。通过创新接受监督的形式,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努力实现了联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赢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广泛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