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民检察院: 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日期:2011-12-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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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张敏娟) 2011年,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县编办的要求,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管理,是一种保证现有机构与按照规定权限审批的机构相对应,保证核准使用编制所进实有人员与核定的编制相对应的管理制度。
一、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建立实名编制管理卡,准确掌握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随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人员信息。二、将编制落实到人,有效杜绝发“空饷”、无序超编进人和随意调整人员编制等。三、实现编制管理的自动化、具体化和制度化。实行机构人员编制自动化管理。针对手工登记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在编人员名册数量多、查阅不方便、统计耗时长等管理弊端,实行机构人员编制自动化管理。抽调专人集中时间把全院所有在编人员的基本情况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全部输入电脑,对各时期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更改。同时把单位的机构性质、机构级别、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核定编制数、实有在编人数等数据逐一进行统计,对变化的情况进行及时更新。通过实行自动化管理,我们可以随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情况。
在经济和社会快速转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机构编制实名制应时而生,为机构编制管理跳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圈开辟了新视野。为检察队伍的有效管理作出了新的贡献。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