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三心”工程促帮教
日期:2011-12-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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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蒋军奇 张 瑛)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驻所检察工作,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合阳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积极探索并推行“三心”工程,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等手段,主动参与监管场所对在押人员的帮教,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生活上关心。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定期走访“三大场所”,了解在押人员学习、生活、劳动情况,倾听他们对驻所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驻所检察干警密切关注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看守所沟通解决。
思想上交心。实行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坚持定期与在押人员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疏导其思想情绪。落实对在押人员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知情权和诉讼权。
教育上耐心。开展“揭露犯罪、改过自新”的教育改造活动。通过法律讲座,积极做好在押人员的教育、疏导、转化工作,积极鼓励其检举揭发犯罪,戴罪立功;通过沟通、感化、解决其合理诉求来增强教育效果,以期促进悔罪悔过,服教服管。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