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检察院落实四项举措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日期:2012-02-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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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胡谷香)陕西省柞水县检察院公诉部门注重做好公诉环节息诉罢访工作,通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在案件程序启动前,主动介入,在了解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主动了解案件当事人情况,掌握引发矛盾的根本原因,争取利用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掌握其心理动态,稳定其情绪,必要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座谈会,明晰情理、法理及自己的责任与义务,真正的做到释法说理、案结事了,正确引导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办案中发现问题,加强对一类问题的调研,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如对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认真分析该类案件的特点、发生原因、反映出的社会问题等,并研究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
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就某一类案件反映出共同的社会问题,与相关宣传部门联系,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揭示共同存在的社会问题,教育广大群众增强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同时与本院预防部门、自侦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侦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注重职能延伸。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做了相对不诉处理。
(编辑:晓侠)